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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夢郵輪~2021郵輪環島【花蓮】探索夢號3日

行程特色
搭乘星夢郵輪公司所屬之探索夢號(Explorer Dream)
載客數量:1,856人(下鋪床位)
安心旅遊期間載客數量:1,200人
客艙數量:928間
甲板樓層:13層
遊輪噸位:75,338噸
船身長 / 寬度:268公尺 / 32公尺

探索夢號郵輪小冊子
報價

★以下價格為參考價,請依星夢郵輪系統報價為準。 (請提供出發日、需求房型方可詢價)
艙房型態  
  三天二夜
  (價格為每人房價,以台幣計) 優惠價 徵值稅(優惠價5%)
DPV 皇宮庭院別墅-11樓,可容納4人 (約25.7坪) 24,700 內含
DPP 皇宮行政套房-9.10樓,可容納3人 (約15坪) 21,000 內含
DDS 皇宮豪華套房-10.11樓,可容納4人 (約11.1坪) 18,700 內含
DPS 皇宮 套房-9.10樓,可容納4人 (約6.3坪) 15,000 內含
BSS 露臺客房 -9~11樓,可容納3-4人 (約5.4坪) 5,900 內含
OSS 海景客房 -4~6.8~11樓,可容納2-4人 (約3.9坪) 4,800 內含
OPS 海景舷窗客房(圓窗) -4~6.11樓,可容納2-4人 (約3.6坪) 4,200 內含
ISS 內側客房 -4~6.8~10樓,可容納2-4人 (約3.6坪) 3,900 內含
港務費 每位要再收費(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1,800
單人房住房費用 每人優惠價 金額之 200%
同房第三、四人費用 第一、二人售價金額之 50%
ISS-BSS 艙房郵輪服務費 每人新台幣 900 元;2歲以下免收。
DPS-DPV 艙房郵輪服務費 每人新台幣 1160 元;2歲以下免收。
備註:                                                                                                                                                                          
#三人、四人艙房數量有限,如有需求請及早提出,以免艙房向隅。
#艙房預訂作業金每人新台幣5,000元,艙房OK後轉訂金,如取消,須收取100%艙房費&跳島增值稅&港務稅三項全額費用。
#訂位資格:年滿6個月以上,89歲以下。 嬰兒 (6個月~未滿 2歲)同 2歲以上報價。
#郵輪服務費,請於離船前至7樓接待處繳交。

【注意事項】
★為符合防疫規定,郵輪公共區域需配戴口罩,郵輪不提供及銷售各類型的口罩,請旅客務必自行備妥航程期間所需使用數量的醫療口罩上船。
★護照為此行程必備的旅遊文件。依主管機關及郵輪公司慣例,基隆登船及離船皆須持「有效期限6個月以上之有效護照」並需30天內沒有出國記錄,需經通關查驗證件但不會蓋出入境章。
★航程期間旅客護照將由船公司統一保管。旅客務必備有第二證件(如:身份證/健保卡/戶口名簿等)以利後續碼頭身分查驗及免稅商店消費。
★外籍旅客須自行確認是否能再次入境台灣。雙重國籍旅客請攜帶二本護照。

★本行程部分設施不開放,包含:「水療中心」、「自費海鮮燒烤餐廳」及「雲頂俱樂部」(CASINO)、免稅店,敬請旅客知悉。
★本行程各航點,包含起訖點基隆港的抵達、靠泊及離港等時間,須依據天候海象或港口管制等狀況,有隨時異動之可能,各時間點須依星夢郵輪公告或日報為準。
★郵輪登船或離船順序,請依照星夢郵輪所公告的分流表依序進行,本行程除基隆港外,各停靠點(除花蓮)須使用接駁船上岸,敬請依分流順序並耐心等候。
★為落實防疫衛教,本行程各項設施或服務可能異動,請依星夢郵輪公告或日報為準。
★本行程為國內郵輪旅遊,郵輪船票(船艙)依保證住房規定辦理,艙房訂購完成後如有取消、變更入住日期或入住旅客,仍須收取全額船艙費用。郵輪岸上行程依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辦理。

【報名方式】
★需求房型後繳交【艙房預定作業金】每人新台幣5,000元,並提供護照影本。候補艙房確認OK後,作業金轉訂金。屆時如取消,須收取艙房費&跳島增值稅&港務稅三項全額費用。
★更改旅客報名資料,每人每次作業費用新台幣1,000元。
★每間艙房不得全部旅客更換名單,視為全部取消。

【費用包含】
★郵輪船艙費用:相關權利義務依據國內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郵輪跳島所載為準,船艙費用服務內容包含:郵輪艙房住宿、免付費餐廳、各項免付費娛樂活動、免付費活動設施、免付費表演,由星夢郵輪公司提供並請依照郵輪日報表列項目為準。
★旅行社責任保險新台幣二百萬元(含新台幣十萬元意外醫療給付,實支實付) 
(艙房售價請參考行程內容之艙房價格表。三人房、四人房及升等房型數量有限,請及早提出需求,以免向隅。)

【費用不包含】
★不含郵輪靠港稅金及港務、手續費。
★不含增值營業稅:船艙費用的5%。
★不含郵輪付費餐廳、付費娛樂活動、付費設施及郵輪各項需旅客自費等項目(部分艙房因尊榮禮遇規格除外)。
★不含旅客自理自費之岸上觀光遊覽項目及內容。
★不含郵輪各停靠點之岸上觀光套裝行程,岸上觀光行程須自費加價購買。
★不含郵輪艙房服務費:
郵輪艙房服務費收費如下所示:
套房(DPV~DPS):
2歲以上及成人:新台幣580/每人/每晚
2 歲以下:免收
內、陽台艙(BSS~ISS):
2歲以上及成人:新台幣450/每人/每晚
2 歲以下:免收
**郵輪艙房服務費依郵輪公司公告為準,費用將自旅客的船上消費帳戶計算並由郵輪公司收取。
★報名本行程需先繳交艙房預定作業金每人新台幣5,000元整,方受理並進行艙房預訂。艙房訂購完成,作業金轉為訂金。

【登船年齡限制;入住艙房年齡限制;孕婦孕期限制;身障乘客須知】 
依據郵輪公司安全限制規定,基於逃生設備及突發風險因應所需,以下規定限制請旅客知悉:
★訂位資格:年滿6個月以上; 89歲以下。
★嬰兒年齡需滿6個月以上方可登船。
★未滿18歲之乘客不得單獨參加航程。
★各艙房需有至少一名年滿18歲之旅客入住。
★2歲以上未滿12歲之孩童以及6個月以上未滿2歲之嬰兒均須佔床。
(提醒您,郵輪可提供之嬰兒床數量稀少,請與您的服務人員提出需求,惟懇請知悉該項服務郵輪公司有權不予提供或中止提供之權益。並,郵輪上不提供嬰兒澡盆。)
★孕婦以登船日為計算基準,懷孕周期已滿(含)24周恕不得登船。
★身心障礙乘客必須可以自我照護或請由可提供所有協助的另一名乘客陪伴共同出遊參加航程,必須服用的藥物都必須自行攜帶妥當,便能適時提供必要的幫助。
(輪椅需求僅限航程第一天登船日,以及最後一天離船日過海關時使用。全程需輪椅者,請需自備)
★旅客如有發燒或疑似COVID-19症狀將拒絕登船。
★如有糖尿病患、需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之洗腎患者,及患有心臟病等其他慢性疾病者,報名時需先出具英文版的醫生診斷證明、攜帶藥劑數量並須填寫星夢郵輪疾病切結書,需經郵輪公司評估後.方可訂房。
星夢郵輪規定不論任何疾病皆需附切結書及英文版醫生診斷證明。(糖尿病可先訂位,其他疾病須先經過船醫同意方可訂位)
**請於報名時,務必事先告知,並檢附以下資料:
1.星夢郵輪所提供的星夢郵輪疾病切結書.
2.醫生證明(中英文適航證明),醫生證明上必須加註要"適合郵輪旅遊"."Fit to Travel at sea"...等字樣。
適用情況:患有糖尿病及腎臟病之乘客;或其他任何經麗星郵輪裁定須簽署之特殊疾病或情況之乘客。
★星夢郵輪保有審核乘客登船之權利,如遇有特殊疾病或情況之旅客需求訂位,請備妥英文適航證明(醫生證明)經星夢郵輪申請,核准後方可訂位。
★登船當天.將簽屬醫生證明及切結書正本帶到碼頭,轉交星夢登輪部、始能登船。

【商品訂購流程及須知】
1.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訂定「旅行業辦理郵輪國外旅遊應注意事項」,本商品所稱「船艙費用」即係指由本公司代訂「郵輪船票」,「船艙費用」所含之服務項目包含:郵輪艙房住宿、免付費餐廳、各項免付費娛樂活動、免付費活動設施、免付費表演,概由星夢郵輪公司依郵輪規格提供。「船艙費用」未包含鳳凰旅遊所安排或操作之行程。
2. 郵輪行程商品訂購規定嚴謹,訂購後取消將產生高額取消費。
3. 參加郵輪行程旅客須於登船後繳交護照正本由郵輪公司統一保管。

【郵輪艙房須知】
1. 郵輪不提供個人盥洗用品如牙刷、牙膏、刮鬍刀,敬請旅客自備。(實際以星夢郵輪實際提供為準)
2. 郵輪兩人艙房、三人艙房及四人艙房,係指可入住人數非指房型規格;郵輪床型配置依據各艙等,區別如下:
★內艙、海景、露台房三人房及內艙三/四人房,床型為單人沙發床加壁櫃床(壁櫃床可收納)。
★套房(含)等級房型第三、四床為雙人沙發床。
3.郵輪艙房提供每人每日一瓶600毫升瓶裝水。(部分艙房因尊榮禮遇規格除外)

【本行程之各項內容及價格因季節、氣候等其他因素而有所變動,請依出發前說明會資料為主,不另行通知】
鳳凰用心 品質有保障
優良產品政策
保險保障
01 基隆 KEELUNG (臺灣) -探索夢號 【郵輪16:00~19:00 登船、登輪時間17:00、19:30關閘、21:00出發】

符號表示:★表含門票 ◎表下車參觀 未標示者表行車經過

登船參考時間16:00~17:00 關閘參考時間19:30 出發參考時間21:00
* 登船、關閘及出發時間以星夢郵輪當日公告為準

* 報到手續將於登船時間前30分鐘開始辦理。

基隆港為台灣第二大港口,也是台灣北部最重要的海運樞紐,並在光緒12 年(1886年),基隆港正式開 放為商港。從1899年,到1935年間共四期的基隆港築港工程,興建了大型造船廠及軍港、漁港區。從碼頭倉庫到港區鐵路等設施皆相當完備,這四期的築港工程,不但奠定了日後基隆港的發展基礎,也使基隆港在1970年代前,穩坐台灣第一大港寶座;到了1984年時更成為世界第七大貨櫃港。1980年代之後為了提升競爭力,基隆港開始轉型為結合觀光、親水性之港口。在2003年時也設立了自由貿易港區。
自中山高東岸高架橋下,輪船搭乘處即位於出口左側海港大樓旁,請於登船前一個小時到達。您也可以提早到聞名國內外的「基隆廟口」小吃逛逛,可說是基隆觀光的重點。從愛三路到愛四路間的仁三路兩側,聚集許多個攤位,近年來經過重新規劃整修,整理過的廟口小吃街,不但整條街變得井然有序、整齊美觀,而專屬的招牌更將各家攤販的販賣物品,清楚地呈現在遊客眼前,整條小吃街的美食各有不同風味與歷史。

★今天辦理登船手續,時間可能會較長,更需要您的耐心等候 ,希望大家能保持愉快的心情,配合且依照服務人員的指示,誠心希望大家都能享有美好的郵輪之旅。
 


餐食早餐:X 午餐:X 晚餐:遊輪上
住宿 星夢郵輪~探索夢號
 
02 花蓮 (今日觀光行程敬請自費自理) 【郵輪 10:00 抵達、18:00 啟航】
03 基隆 KEELUNG 【郵輪 15:00 抵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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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備註
            星夢郵輪 探索夢號
台灣出發航程 郵輪旅遊特別協議書

因國際郵輪公司之預訂、變更、取消之付款及退款等規定,無法適用與觀光局公告之〔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中第十六條所載、有關「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之條款,故甲、乙雙方同意放棄並解除定型化契約第十六條文之規定,並於其第二 十一條規定 (其他協議事項)中,另簽立此特別協議書,以作為本旅遊契約之一部分,雙方完全同意遵照以下各項公告。旅客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承辦旅行社 (以下簡稱:乙方) 辦理出國郵輪旅遊事宜。

委託訂位
依郵輪公司規定,執行訂位時即等同「保證入住」- 意為委託訂位時即需備有正確名單及費用。
甲方委託訂位時,即需支付乙方所需作業費用。費用依照以下列不同屬性訂位之相關規定,以確保甲乙雙方之權益。

訂位
專案促銷規定訂入後不得取消;取消不予退還費用。甲方委託訂位前,必付乙方全額作業金。
因應郵輪公司於任何時間或任何活動所推出的專屬促銷,如需單人住宿,費用加收原單人費用之_____%或其他(於委託訂位前清楚告知)。
距離出發日期 46 天(含)以內:甲方委託訂位時,即需備有正確分房名單及全額費用,乙方方能進行訂位作業。

付款
(1)甲方需於航程出發前 46 天付清所有郵輪相關(含岸上觀光,如有)之餘額款項,及完成提供所有旅客之護照影本。
(2)費用不包括出國所須證照費用、純屬個人消費及其他所有未提及之服務。甲乙雙方如有不同討論,所需費用可另行載明。
(3)甲方如未能依約履行付款時程,乙方保有取消訂位之權利,且不予退費。

1.更改訂位 (限用一般訂位)
甲方如欲更改已完成之訂位,一律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恕不接受口頭告知。
(1)已訂位後產生更換或變動旅客,將收取以下更改費用。
(2)已完成之訂位,有以下變動項目將不收取更改費用。
原訂艙房等級升等,更改後之訂位已不適用原訂位之優惠內容,需依重新訂位時適用之艙房價格計。
原訂航程更改為天數更長之航程(例如:2 晚改5 晚),更改後之訂位已不適用原訂位之優惠內容,需依重新訂位時適用之艙房價格計。
原艙房等級增加旅客,確定增加成功將以原訂位促銷方案計算。原艙房等級增加旅客並新增一間艙房,新增房間需依重新訂位時適用價格計。
 
更改項目 每位收費
※ 換人(不能整間換人) NT$ 1,000
艙房加人 需支付加人之艙房費用,不需支付手續費
  1. 更改出發日期視同取消,必收取 100% 取消費用。
  2. 更換同一艙房內所有原始訂位旅客,視同取消,依取消訂位規定收費。
  3. 艙房降等視同取消訂位,依照取消時間點收取艙房取消費用。
  4. 艙房升等需補足價差,不需收取更改手續費用。
  5. 出發前四天內換人或進行任何更改視同取消。
  6.  旺季出發日期換人視同取消,一律收取 100% 取消費用。
 
2.特殊旅客:
(1)孕婦: (以登船日為基準) 懷孕未滿 24 週之孕婦須出示醫生證明其適合在船上旅遊。
(2)未滿六個月嬰兒、懷孕 24 週以上及 89 歲(含)以上 (出發日為基準計),無法接受訂位。
 (3) 未滿18歲之乘客不得單獨參加航程;各艙房需有至少一名年滿18歲之旅客入住。
(4)糖尿病患、洗腎者需自行攜帶針劑或腹膜透析..等特殊藥品隨行旅遊、患有其他慢性疾病者,務請於委託訂位時主動告知乙方,並需提供英文版醫生診斷證明、所攜帶之藥劑數量,並完成
填寫星夢郵輪疾病切結書後始能登船。
(5)患有「睡眠呼吸中止症」者,需經郵輪公司同意後,方可訂位;如無事先告知而已先訂位者,確認無法登輪時,將依更改、取消規則執行。
(6)役男、軍警及軍警約聘僱人員等特殊身份: 請遵守相關法令規定,至鄉鎮區公所或人事單位辨理申請或登記。
(7)殘障人士、視障或聽障人士,請務必主動告知乙方,以便保護旅客安全,並提醒所需的特別照顧。甲方如未能主動告知,或未能及時提供必要文件給予乙方時:
(1)所有因此而產生之變更、取消費用,一律自行負責,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登輪當日如仍未能清楚說明身體健康狀況時,星夢郵輪保有絕對權利拒絕其登輪,且不予退費。

3. 禁帶物品:任何酒精飲品(啤酒、葡萄酒、烈酒)及非酒精類飲品將不允許攜帶上船。詳細細則載於英文版訂位確認單之第 14 項。

4. 責任問題
(1)星夢郵輪在不可抗力及惡劣天候因素下,保有取消或更改既定航程、時間、船舶及價格之權利,恕不預先通知。
(2)星夢郵輪考量台灣位處於颱風多發之海域,在確保旅客之安全與舒適為其最高原則下,如經判斷航程受颱風因素而需更改、取消時,星夢郵輪將於出發前發佈「重要通知」說明,以保障受
影響旅客之權益為前提,提供不同因應選擇方案。所有內容皆以星夢郵輪當航程之公告為準!
(3)凡參加郵輪旅遊之旅客,須遵守各國法例及持有離出發日期六個月以上之有效護照及所需簽證。如因個人理由或簽證及護照問題,遭目的地國家拒絕入境,本公司概不負責。
(4)如因個人因素而被拒出、入境,或滯留在國外,其旅費恕不發還。若因此而產生之所需額外費用,如: 交通安排、住宿等一律由自行負責,概與本公司無關。
(5)乙方依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每人 200 萬旅行社責任險及 20 萬元意外醫療保險。甲方如須其它平安保險,可委由乙方代理或請自行購買。
(6)航程結束或有其他正當事由,如星夢郵輪請求旅客離船而無故不離船者,將依相關法律送警究。客並有可能因違反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而被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 以下罰
金。

備註:
1.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訂後,立即生效。
2. 本協議書如有未規範處,皆必須遵照觀光局規定之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內容為依據辦理。

 甲方立約人簽名:
住址:
身分證字號:
電話或傳真:
出發日期、 航程:
簽約日期:

乙方立約人簽名:
旅行社名稱:鳳凰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註冊編號:交觀綜字第 2006 號
負 責 人:張巍耀
住 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5號4、5樓
電話: 02-2537-0000
傳真: 02-2536-1790